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省內中等職業學校音樂教育專業教學實際及我校單獨招生考試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中職文化課考試大綱
文化課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此三科考試大綱請參考教育部《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大綱》中的《中等職業學校語文教學大綱》、《中等職業學校數學教學大綱》、《中等職業學校英語教學大綱》。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考試時間:三科一張卷合計60分鐘,其中語文40分,數學30分,英語30分,三科滿分100分。
第二部分音樂教育專業綜合課程考試大綱
《音樂基礎理論》
一、考試目的
考查學生對音樂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如理解與認識民族調式、西洋調式等,檢查學生在具有一定音樂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對音樂的判斷與感悟能力。
二、考試內容
1. 音、音符、譜號,音符和休止符分類,音的分組、音級,半音、全音、等音。
2.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裝飾音記號、變音記號。音樂速度與力度的標記。
3.節奏、節拍及強弱規律、切分音、音值組合。
4.自然音程、變化音程、等音程、音程的識別、構成與轉位,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
5.調,升號調、降號調的寫法,首調、固定調翻譯旋律。
6.民族調式的定義、特點、音級的構成、名稱與標記,音階分類及五線譜的寫法。
7.西洋調式的定義、特點,音級構成、名稱、標記,音階分類及五線譜的寫法。
8.三和弦原位、轉位及其種類,調式中的正三和弦及解決。
9.七和弦原位、轉位及其種類,調式中的七和弦、屬七和弦的解決。
10.關系大小調、同主音大小調、特種調式。
11.旋律發展的方法、進行的方向。
三、考試形式及試題類型
考試形式:閉卷、筆試。
試題參考題型:填空題、判斷題、音名與唱名題、識別全音半音關系題、構建音程題、識別和弦題、民族調式與西洋調式音階題等。
注:以上綜合課程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150分。
第三部分 音樂教育專業技能考試大綱
《聲樂演唱》
一、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的演唱,考查考生是否能夠運用聲樂科學的發聲方法和技巧詮釋聲樂作品。
二、考試標準
1.能夠根據作品合理地運用氣息。
2.咬字、吐字清晰;體現作品風格;有感情地表現歌曲內涵;具有一定的音樂表現能力。
3.能夠根據自己的音域和聲區選擇適合的作品。
4.能夠在正確發聲狀態的基礎上較完整流暢地演唱美聲或民族聲樂作品。
三、考試形式、時間
考試形式:現場背譜演唱自選聲樂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
考試時間:聲樂作品演唱時間3分鐘左右,滿分100分。
考試要求:學生自備伴奏MP3格式播放,須存放在自備U盤中或自帶伴奏者,考場只提供鋼琴。
《器樂演奏》(鋼琴或第二樂器)
一、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的演奏,考查考生是否能夠完美地詮釋器樂作品的音樂內涵。
二、考試標準
1、樂譜要正確、熟練,熟記于心。
2、技術要正確規范,自如嫻熟,技藝精湛。
3、聲音要自然圓潤,悅耳動聽。
4、演奏效果要有音樂表現力和音樂感染力,扣人心弦。
三、考試形式、時間
考試形式:現場演奏自選器樂作品一首。(中外器樂作品不限)
考試時間:器樂演奏時間為3分鐘左右,在器樂演奏考試過程中,主考官可視其具體情況中斷其演奏。
考試要求:考場只提供鋼琴,其它樂器、設備自備。
注:以上專業技能兩科考試時間合計6分鐘左右,其中各占100分,滿分200分。